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各医院护理部:
广东省护理学会于2013年9月至11月顺利完成了第一批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受到广泛认可。为进一步满足临床培养精神专科护理人才的需求,本年度拟继续开展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工作。《精神科专科护士培训班》主要面对全省各级精神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培训班通过理论讲授、临床实践、护理个案分析、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受训学员系统的了解国内外精神专科发展的新信息,拓展视野,更深入全面地学习和掌握精神专科护理的知识与技能,更新护理服务理念,为广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护理服务。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一)理论学习(3周):主要为集中授课和讨论、案例分析、工作坊等方式进行。(二)临床实践(7周):学员在广东省精神专科护士培训基地按照实习手册的培训方案完成指定教学内容。临床实践要求采用一对一/二带教模式。老师和学员均需要按照实习手册的内容进行临床教与学的实施,实习结束进行考核与评估。
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一)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 2、学历及年资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精神专科护理工作3年以上的注册护士,护师及以上职称。有一定英语阅读能力者优先。对偏远地区适当倾斜。(二)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填写《广东省护理学会专科护士培训申请表》(见附件),由单位审核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名。(三)选拔和录取:根据报名情况,由广东省护理学会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名学员进行统一审核和选拔,合格后录取,再报到通知。二、培训时间:2014年9月9日~11月16日(具体培训计划随录取报到通知另行通知)。
三、食宿: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资料费、实习费、证书费等,共计4500元。
五、报名方式:请于8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发到邮箱HLB8352@126.com,或邮寄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广州市脑科医院护理部关艳华收,邮编510370。
六、颁发证书:学习结束并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学员回到原单位按《广东省精神专科护士毕业后继续教育计划与要求》(见附表)实习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颁发广东省护理学会精神专科护士证书。
七、 联系人:关艳华18922165338;林建葵18922165339;肖爱祥18922165267。
广东省护理学会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