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
为提高护理教育质量,加强对临床护理教学的规范管理,广东省护理学会护理教育工作委员会拟对不同层次的临床护理带教师资进行统一的培训、考核与认证。学会拟对申报临床带教师资的培训基地的医院进行考核与认定,并组织专家依据广东省临床护理带教师资培训基地认定条件,对申报带教师资培训基地的医院进行评审,以确定第一批培训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州市内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1)的医院,由医院护理部组织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填报《临床护理带教师资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由各有关单位汇总后于5月30日上午12点前统一报送到省护理学会,电子版发送至:gdshlxh@126.com。
三、评审程序
广东省护理学会护理教育工作委员会将在6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符合申报资格的医院,进行实地考评。
附件1:广东省临床护理带教师资培训基地认定条件
附件2:临床护理带教师资培训基地申报表
(联系人:许佩珍 联系电话:020-61181169 )
广东省护理学会护理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5.24
附件1:
广东省临床护理带教师资培训基地认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广东省内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2、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
3、医院科室业务范围全面,收治的疾病种类基本覆盖本学科常见疾病种类,开展的诊疗活动能够满足培训需求
4、承担护理专业本科实习生的教学和带教任务。
5、近5年举办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3期以上;
6、有10名以上临床护理进修带教经验≥5年的指导老师。
7、近五年,承担一定数量的本专科护理科研及教学研究课题或取得一定数量的技术成果≥2项(市级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关本专科领域护理学术专著、论文≥10篇。
二、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人员配备
(1)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院校全日制)护士占全科护士总数之比≥30%,主管护师占全科护士总数之比≥20%;
(2)临床指导老师与受训护师人数比例1:3~4;
(3)师资组成:副主任以上护师≥10人,主管护师≥20人。
2、师资队伍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有带教医学院校护理实习生、进修生等带教工作经验3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已发表学术论文或综述1篇以上。接受过专科护士培训或本专科相关培训。在教学态度、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临床实践经验、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均达到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