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赴台考察交流人员:
您好!请按以下要求完成:
1. 请填写“赴台人员审查表”(正本2份),请认真仔细填写,表中“政治表现”一栏请参照范本认真填写,请填写时保持干净整洁。表中最后一页“所在单位审查意见”需本单位领导盖章签名,其余“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批准机关意见”都不需要填写。
2. 请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正本1份),正面“申请人声明”一栏需本人签名,背面“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一栏要本单位签字、盖章。
3. 请自行下载“邀请函”与“行程表”作为办理“赴台人员审查表”之辅助资料。
4. 请于6月15日之前将“赴台人员审查表”(正本2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正本1份)寄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东路48号1栋504室 林慧燕收 手机13829727119。
谢谢您的配合!
广东省护理学会
2012年5月23日